信件( 领导信箱 )基本信息
创建时间:
2018-08-13 13:42:04
主题:
关于取消五保户的问题
咨询人:
王先生
意见类型:
求助
信件状态:
办结
全文内容:
尊敬的王书记:我是涟水县大东镇王老庄村徐王组,之前五保户办理20年了,现在已82岁了,独自居住无劳动能力,无别的经济来源,这个月说要取消五保户,取消理由是有1个姑娘。可是姑娘也61岁了还是残疾人,也就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;根据江苏省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,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、残疾人和未成年人。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,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、残疾人和未成年人。现恳请政府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,准予保留我的五保户,以帮助我度过风烛残年!万分感谢党的好政策。我的联系电话15052639497
办理结果:
您好,经大东镇调查,大东镇民政办今年在核查农村五保对象时,发现大东镇王老庄村徐王组徐贞松有一个女儿,不符合五保条件,于是对其五保户进行取消。